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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anpa365 于 2010-2-12 00:39 发表 
我认为只要不违法,那么买东西最最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自己喜欢,不能本末倒置,你说我说的对么?菜饼一不偷二不抢,花自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什么不对的?你们这些卫道士,红卫兵非要上纲上线,我实在无语。
为了保修,去买个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这就是你所谓的理性?
不违法的事情多了去了,当第三者也不违法啊,是吧?整一百辆豪车婚嫁,请上百桌嘉宾也都不违法。。。
我评论菜饼,隔山不慎打着机器猫了,呵呵。想起来了,机器猫说过,买电器要有闹革命不怕掉脑袋的精神。。。[s:14] 很十足的文革论调,呵呵。
从著名的恩格尔指数(购买一个汉堡占一天收入的%)衡量贫困程度联想,我们有必要考虑设立一个电器消费指数(电器花费占月工资/收入的%),我想,以中国的工资/收入水准,这种在发达国家只要500-1000美元左右的冰箱,到中国卖到近2万,还不远千里自费运输,而且丝毫享受不到保修,无论从那个层次来看,都属于不理性---疯癫的消费行为。
我尊重个人消费行为,哪怕是烧钱取暖的愚蠢举动。但这不代表我会放弃评论的权利(如果是我邻居,话也许不会说的这么直接,呵呵),但是在网上就不需要面具了。
请机器猫继续举证菜饼现象的合理性,请不要用啥不违法,这个太没有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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