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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科技讯 11月2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24日就松下将三洋电机收购为子公司一事宣布,将以出售部分镍氢电池业务等为条件批准收购。两家公司在镍氢电池市场上拥有较高份额。由于中国政府也已批准收购,松下收购三洋的反垄断障碍已基本扫清。
松下从11月5日起对三洋实施公开股票收购(TOB),虽然截止日期可能将较原定的12月7日延长几天,但预计收购将在年内完成。
关于将成为今后主流的混合动力车用电池业务,FTC认为若以已经公布的业务出售等为前提则不会有碍竞争。(刘文)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以上是关于美联邦贸易委员会有条件通过松下三洋合并案的报道,有事实有真相
请问雨总以下文字在哪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中国商务部都只是“有条件同意收购”,也就是双方的收购要在一定框架范围内,保持品牌独立,并保证包括在华三洋投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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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p992 于 2010-2-2 14:3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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