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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11 16:23:15 【发表评论】 【查看安徽的9744条投诉】
状态:完成
我是2008年5月4号,在苏宁电器购买了两台42寸LG液晶电视,花了一万四千多。2009年7月其中一台出现问题,开关无反应指示灯不亮,无电状态。经LG售后服务检查确定电源板损坏要更换,换过之后开机正常,维修人员收取将近五百元费用。说电源板不是主要部件不再两年保修范围内,难道电源板还不算主要部件。随后我翻开保修说明书,上面是这样写的“主要部件(显示屏)保修期为两年”也就是说只有显示屏才是主要部件,其它的一年后都不算保修范围内。这时我感到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LG纯粹就是在玩文字游戏糊弄消费者。
更不可思意的是另一台电视在半月之后也出现同样问题,开关无反应灯也不亮,我赶紧喊来了他们的维修人员,经检查同样是电源板的问题。难怪保修说明书上写的是含糊其辞,因为他们连自己生产的产品都不敢保证,那里还敢保证我们消费者。跟可气是我已经和商家厂家联系多次,他们都是一个说法,过了保修期那怕就是过一天都得我们消费者自己掏钱买单,这无法要我接受。希望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能帮助我们消费者和同样购买LG液晶电视出现问题朋友们主持公道。谢谢!QQ1012919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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