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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mmyguo 于 2009-9-16 11:44 发表 
如果换我,一定换。原来的液晶,有漏光,本不属于质量问题,还是要求换了。
不知道无所谓,知道有坏点,心理会一直别扭。新的机器,如果还不如现在的,再换。
自己的权益,为何不争取。
其实,平板电视少则 80 万个像素,多则 210 万个像素,出现 3、4 个坏点,只要坏点不是集中在一起,
在正常的观看距离—— 2米开外,根本不会影响观感。
当然心理上的影响有,总会有些让人别扭。
其实厂家应该出台优惠政策:
每发现一个暗点的,返现 30 元;
每发现一个彩点的(指缺少某种色彩),返现 40 元;
每发现一个亮点的,返现 50 元;
这样,对买到所谓完美屏的人,没有厂家的补贴;
买到了若干坏点的人,则有厂家的几十至几百元的返利;
消费者得利,厂家也剩下反复搬迁平板电视的折腾。
倒是液晶电视的漏光,你所谓的不属于质量问题,其实对观感影响极大,
液晶厂家以一句 “不属于质量问题” 打发,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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