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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5日上海新蛋网购买索尼液晶电视46X300A;
2009年7月28日收货;
2009年7月30青岛索尼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挂装),有明显噪音,但他们自称只是安装人员;
随后自己在家调试,图像质量较满意,也排除了输入信号产生噪音的可能。但噪音穿透力很强,三米外依然清晰可闻,晚上更甚,严重影响观看情绪。反复试验,无法忍受,遂向索尼青岛维修站报修,并告知上海新蛋网。
8月4日、8月8日青岛维修站两次上门,最终判断是屏幕部分电路噪音。承认有明显噪音,但需要请示上海总部才能出具故障报告单。
8月14日青岛维修站、上海总部先后回复:1、液晶电视有噪音,不属于质量问题,属于正常现象,无法维修;2、国家没有关于噪音的规定。
我当场提出质疑:
1、青岛站没有用仪器测量,是如何向上海总部转述噪音大小的?青岛维修人员现场无法判定是否故障,远在千里之外的上海人员是如何认定不是故障的?
2、是否索尼同类产品都有类似噪音?如多数没有,为什么不能维修?
3、索尼公司是否对噪音大小有界定?还是不管噪音大小都不算故障!特别是三米外清晰可闻、严重影响观看质量的也不算故障!
4、是否因为国家没有出台专门规定,索尼公司就可以不负责任、无视消费者的利益!!!
索尼人员无法答复。
多次与上海索尼总部交涉无果,遂向销售商上海新蛋网求助:要求帮助向上海索尼交涉,能够帮助维修,减小噪音也可。至今没有回复。
各位网友,评一评,索尼的说法是否有理?
[ 本帖最后由 zxl0326 于 2009-8-29 14: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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