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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宇春代言夏新手机,结果夏新亏损数亿,导致破产
2、李宇春代言神舟电脑。结果神舟电脑总裁符标榜下岗,电脑到处被投诉
3、李宇春代言四川熊猫城,熊猫城破产重组
4 、李宇春代言可口可乐,结果可口可乐亏损严重,可口可乐把李宇春弃之不用
5、李宇春领衔香港超女演唱会,票房惨淡 承办商申请破产,差点跳楼
6、李宇春领衔的TW超女演唱会票卖不出去,最后流产。
7,李宇春与国美合作不久,黄光裕被抓
8,李宇春代言蒙牛,蒙牛经营不利被中粮收购
9.李宇春借刘翔炒绯闻,于是刘翔奥运腿伤了
10.天娱公司有李宇春在,李宇春粉丝抹黑同公司竞争对手,导致周笔畅、张靓颖、尚雯婕、陈楚生等重量级超女快男出走。
总结下原因:
1:李宇春没有商业价值
企业在营销产品时往往会选择明星代言的方式,效果也一直比较好,是传统营销策略中比较常用的一招。但是明星的经济价值不在粉丝(唱片除外),而是在于明星正面形象本身!中国有13亿人是个大市场,一个明星再火其粉丝数量再多除以13个亿之后比例就会很少了。所以产品在代言上要小心产品形象杀手!实际上,李宇春本身无论形象还是歌艺都不是符合大众审美的明星,每一个李宇春FANS周围都会围绕着成百个强烈抵触李宇春的人。而正是这样的争论导致了李宇春的走红。这样的走红不仅没有商业代言价值,反而会损害商家本身。
2、快速造星只适合于造就二线、三线明星,
想用快速造星活动冲进一类明星除非是采用低劣的手段。例如推出争议性较大,甚至完全是因为争议而走红的人物。这样的人物虽然能红,也能出唱片卖给粉丝,但其商业代言价值很低,不仅不能带来销量,反而会急剧影响被代言的企业形象。有人说:"难道你不认为企业选她代言起码能从她的粉丝身上赚到钱。"我说:"是的,没错,但那有多少呢?我一开始就讲了,明星代言的效果不是要赚粉丝的钱,而是互相利用其正面影响力,或者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的社会地位高度。如成龙、姚明、刘若英等等。" 如果忽略这一点就必然带来大的损害。
前不久,北京竞报就“是否会因为商品印有李宇春形象而购买”的问题采访20位消费者时,结果只有一人表示会购买,另有16人称“不喜欢她,不会买”,还有消费者认为李宇春的影响只限于年轻人中间,对中老年消费者未必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表示,李宇春的核心优势在于拥有一批忠诚度极高的拥护者,而劣势是讨厌李宇春的消费者基数也很大,厌恶程度之深也非一般明星能比。因此,“商家找李宇春代言,必须先调查该产品的适用人群,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感慨下,春哥这个不男不女,长的丑、唱的烂的人能如此走红,实在让人想不通。上天不公啊,春哥应该和曾哥买一送一地打包输出泰国! 这样起码有点经济效益……
[ 本帖最后由 还魂 于 2009-8-8 12:1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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