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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234789 于 2008-3-16 11:35 发表 
江苏高法院长称南京彭宇案已和解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彭宇案件实际上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案件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媒体、网络也进行了热烈的评论。
公丕祥说……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这个什么公呸祥还是公屁祥的真够无耻的。他这样说无非是想把事情说的轻描淡写一点。没错,案件本来是普通的,但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到底是依了什么法作出的?可惜事实上案件的影响并不像他说的那样轻松。他们现在想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还好意思说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假如您是彭宇,您会满意吗?这个公呸祥还是公屁祥的到底代表了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就这水平吗?[s:29]
[ 本帖最后由 aiyuezhu 于 2008-3-16 20: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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