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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2-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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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unetech1960 于 2006-12-14 13:56 发表
告诉大家,从头至今,你们做了什么,我知道的只有为难,漫骂旗舰
你好大家是来解决问题的 在12楼的回复中我写到
对 小科的 粗暴对待 在我认为 只有1点
银狼说的:放你的狗屁
刚才我已经电话给 银狼希望他收回这句话
其他言论只是指责他应该担负起的责任 但是没有用词严谨 语气平和 希望大家能够前后对照 相互理解
如果有 其他详细的 粗暴对待 请指明具体内容 比如帖子连接、说明是几楼、哪位网友漫骂了 我也好有针对的纠正 谢谢
实质的清查,自查没听过
在 11楼我的回复中说到
我引用小科的话 只是想说明 除了我们找过 小科也找了一遍
而且 我们当时在场的烧友 都通过电话联系过了 也许是我描述的不清楚 你误解了
同时在我们的论坛 这个帖
http://bbs.my0511.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我已经让 银狼将当时的一些照片发上来
我在帖子2楼也请您将当天现场 共拿出的线材 有几根信号线 几根电源线 几个电源排插给个清单 就当时的照片来看 一共有4条白色电源线 和一个排插在使用 也请确认 当时排插连接到电源 是否使用的是你们带去的电源线 按照你们发的帖子的说法 你们丢失的是2条电源线 一共带去了 7根电源线 即使当时将7根电源线全部带到现场 用在设备上放音的电源线应该有5条 闲散的电源线只有2条 如果在设备放音的时候丢线的可能是 很小的 我们这样做是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我们在进行实质的查找 你认为呢
就是这个态度,不是你们主办方首先应该做的吗?
请看 mobilest 的帖 《TNND,,家电怎一群吵架王,,在镇江揚州两地12/10主办盲听,,结果如后!!》 主办盲听应该是 mobilest
另外请看 这个帖子 http://bbs.my0511.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科研级旗舰 在3楼说到::我可以针对上面几点谈谈我的看法吗?
一:他们来镇江说要什么PK线,比试线的事我发誓赌咒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天聚会结束后,我没有及时上家电论坛看看有关情况。《 TNND,,家电怎一群吵架王,,在镇江揚州两地12/10主办盲听,,结果如后!!》这个帖子的标题我也感到很突然,因为镇江这边根本就没有条件也没意识到会成为什么线材PK的地方,连我都不知道。当时应该说到镇江也是路过一下,主要目的是接着去扬州。我带他们到琴声时只是说这里是镇江一比较大的音响行,有几个朋友在,你们来看看,根本没想到他们会拿线出来。说实话我当时也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在琴声就拿线出来试。应该说,这是典型的沟通不力的后果
由此可见 对于这个事情 我们是不知情的 更不是什么主办方 如果你这句话是对mobilest 问的 请在前面加上他的名字
从事件一开始,我也交待过旗舰,没有要追究任何人的责任问题,也没有指责任何 ...
mobilest 在下列帖子中说到 今天老子损失几多钱相信你老子会给我公道~~
http://www.jd-bbs.com/viewthread ... ghlight=%2Bmobilest
不知你能否全权代表失主 收回这些话 如果可以 我在这里替 小科谢谢你了
原来发贴人是mobilest,现在胡子也封了他的帖了,他本人也因这种做法离开了论坛,能不能再修改,我不清楚.
自从事件发生以来,虽然生气,但我还是很冷静,坛子上所有的发言大家尽可查查,也欢迎指正.自从第一帖开始,我就一直强调及表明立场,甚至对于镇江方面给与提示,也未发动本人手上公共资源来做任何伤害对方的事,这也是我在各个帖子里一直强调的"态度".有没有心处理,态度决定一切.
说得好 作为论坛管理的参与者 理应这样 我认为要指正的上面下面我都写了 请你认真过目 不妥的地方可以提出来 这么多网友看着呢 大家有理说理 也欢迎大家到我们论坛说理去 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违反 论坛规定 言论是自由的 我在这里也不是说了这么多么 这是论坛应该有的环境 而且我的态度大家也有目共睹
刚才又去镇江方面的论坛看了一下,相应的还有新帖产生,给我的感觉是对方还是不肯实际去做有益的事,类似这种作为对事情没有帮助,只会更造成对手的武装,增加更大的对立而已,我不知道镇江方面这些领头人的思维?是想升高事态码?
请指明帖子连接 第几楼 大家可以一起去看看
现在镇江坛的版主也正在坛子里浏览,相信也是相当的关注这些事态.在这里我也可以最后一次清楚的告诉你们,事情本来就很简单,mobilest的电话及科研级旗舰的电话,你们通过电话应该都有号码,当事人直接联络直接沟通是影响最小,伤害最小的方式,只要表明你们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表现出诚意的态度,对于受害人该致意,该道歉的,表明清楚.相信大家都是久经社会的,伸手不打笑脸人,虽不满意,但能接受.
另外在贵坛的一些关于这次事件的讨论帖也可以封了,在家电这里胡子版已经帮了你们了,本坛也因此损失了一员大将,现在这个时候都不是辩的时候,而是应该想怎么抚平伤害.再搅也只有徒增伤害而已.
对于此事件的处理 我们本着不放过一个坏人 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 如果 财物失窃应该有司法介入 这已经不是大家能私了的问题 法律意识还要加强 除非是财物丢失那另当别论 找出事情真象对双方都能抚平伤害
你们当科研是自己小孩?希望你们以后是真这样想.至少在原来事件发生之初,我看不出来,而且有事发生的时候,应该想着如何解决,而不是拼命的打骂小孩.
要打骂小孩不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而是应该在事情处理完以后,让小孩亲身经历,了解过程,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再来教育小孩,请不要本末倒置,小孩快打死了,事情还越拖越大.
我从来没有说过 当科研是自己小孩 请你给出相关帖子的第几楼
我曾经在本帖 12楼说过 “ 比如我孩子 闯了祸 自己也吓哭了 我还是要教育他 避免以后犯同样错误 ” 而且也没说打骂小孩 难道你教育小孩 只有打、骂两种方法么
本着 解决事情的态度 我希望你在表达自己论点的时候 同时举出相关的论据 也方便网友了解事实真相
[ 本帖最后由 ZJDJBOY 于 2006-12-14 16:0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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