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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老爹的一顿“教育”之后,大头一瘸一拐了有一个来星期,也破天荒地整个星期没有在课堂上打盹——一直自愿罚站,想打盹也难。
正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疼,紧接着大头又闯祸了,当然,要论当时村里的闯祸胚,除了大头还要把我放进去。也因为有另一个闯祸胚我壮着胆儿,本来一些不怎么敢闯的祸自然也就义无反顾地闯了。
要说这次闯祸,要从我们学游泳说起。
当时正是夏末秋初,秋老虎的热连蛤蟆都能晒成干。这种天气,对于我们这些孩子们来说,没有什么地方比水里感觉更享受了。
可是,我们的小村处于冀中平原,方圆几十里见不到一条河。我们游泳,用我们的土话叫“打扑腾”的地方,是一个村里人盖房时,扣坯、挖土的地方,地挖下去,挺深,因为地质疏松,本来留不住水,凑巧这个大坑旁边有一家洗毛厂,城里人也许不知道洗毛是怎么一回事,就是把动物身上的毛皮清洗干净、包括用鞣酸等把毛皮上附着的烂肉清洗下去的那个一个厂子。那时候根本没有所谓环境保护什么的概念,厂子的臭水就直接排到这个大坑里头了。
本来,我们再怎么喜欢玩水,也不可能跳进去这种泛着腐尸味道的大坑的。要知道,赶上晴天,这个大坑的味道能够随风飘出几里地去,下风处的村民都不敢开窗户,炒菜都要多放一点油,否则压不下这个味道去。
赶巧了,连续下了四天大雨,大坑的水先是满溢出来,紧接着第五天就是一个响晴白日,连续几天的雨也没有把这热劲儿压下去,倒是把那个臭水坑的臭味压下去了。大头专门跑过去看了看,然后跑回来跟我说;“大坑的水清澈的都能看见底,也不臭了!”
立刻呼朋引伴叫了一大群差不多岁数的,浩浩荡荡杀奔臭水坑!
到了坑边上,三下两下把身上的衣服扒下来,鞋子踢飞了就跳下去了。什么,你问我穿什么泳裤?那个年份,五六岁的大小子还满大街光屁股跑,我们虽然大点,一条小裤衩就能去上学了,绝大多数孩子连小孩子穿的背心都没有见过,跑到一个臭水坑玩水,你认为家里人还会准备这么奢侈的东西吗?
跳进坑里才发现一件事情,表面是闻着不臭了,这臭的东西都在坑底上呢,一群疯小子下去这么一搅和,味道全上来了!
平时三里地以外闻着这个味道感觉像腐尸,当真的置身其中的时候,那个味道基本上和处于一坑腐肉中没有什么两样了……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人类的适应能力,最多五分钟,也许只有三分钟,那本来一个劲让我们干呕的味道就消失了,同时觉得本来脚下一踩就“咕叽咕叽”的烂泥也不那么恐怖和恶心了,甚至有人已经开始抄起烂泥往同伴脸上抹了……
我不能不承认,置身其中和从里面抽身之后,感觉是不一样的。玩过这么一次水,我一连半个来月都能闻到身上那一股子腐肉味道,虽然当时我们玩得是那么兴高采烈和忘我。
到这里,大头和我闯的祸还没有起头,下面就要说到了。
在去那个臭水坑的路上,有一块李大爷家种的红薯地。那个时候红薯的藤蔓还是錾青碧绿的,但是藤蔓下面那些个红薯已经长了不小,有些已经突破地皮钻出地表了。
第二次“玩水”,大家轻车熟路,离臭水坑还远远的就把自己扒光了,光着屁股跑,一群晒得油光锃亮的屁股也算是交相辉映了,其它的孩子都冲进臭水坑了,就剩下大头和我殿后,当我们站在这块红薯地旁边时,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同时欢呼就冲进了红薯地。
本来挖那么一块两块红薯,村里人民风淳朴,也算不上什么闯祸,但是我不能不承认,得陇而望蜀,又或者这山望着那山高真的是人类的一项劣根性。为了挑选一块心目中最大的红薯,我们几乎拔完了1/3这快地的红薯缨子,幸亏俺们还是比较知足的,也或者因为我们的体力有限,再或者红薯缨子太扎屁股,否则李大爷这块地后果堪舆。
找好了红薯,在地陇边挖一个大坑,然后附近转悠转悠,收集一些杂草、小麦杆、棉花杆,再到附近地里窝棚中翻翻,那个时候村里人喜欢在地里种一些甜瓜,怕晚上老鼠或者小偷盗瓜,在地中间搭一个简易窝棚,晚上家里人住在里面看瓜。一个人看地肯定无聊,所以抽烟的多,找一些火柴什么的东西很方便。
把杂草、小麦杆、棉花杆点着了,然后扔进坑里,越扔越多,火苗子窜起来一米多高,把红薯往坑里一扔,立刻填土把火闷上,看着彼此贼贼地一笑,然后一起冲向臭水坑。
傍晚时候,其他孩子都走了,我们仍旧光着屁股跑回红薯地,把坑挖开,一股烤红薯的香甜味打鼻子的香,城里人很难有直观的感受,走街串巷推着一个火炭炉子的烤红薯绝对没有这个红薯吸引人的胃口。
火候控制不好,那么大的红薯实际能吃的只剩靠近心里头的那一部分,外面最少有一公分半成了焦炭,但是那丝毫不影响红薯的香甜。
我们一番狼吞虎咽之后,穿上裤衩准备回家,这个时候大头傻了,裤衩不见了!
吓得我们赶紧跑回臭水坑边找,坑边没有;跳进坑里头满坑底地摸,或者是烤红薯的香味唤醒了我们鼻子的功能,这个时候的臭水坑,味道又回复了腐尸的味道,吃进去的红薯感觉跟啃了两口死耗子一样……结果也是没有。
“毁了!”(糟了的土话)大头一声惨叫。
“怎么了?”我赶紧问。
“刚才闷火的时候,我是不是用一块土黄色的布兜土然后一起盖坑上了?”
我想想:“好像是……”
“那是我的裤衩!”大头惨叫着冲回红薯地,在那个还散发着余温的火坑旁边拨拉着。
“你看,你看……”大头的声音发颤,我看过去,一块只剩下绝对不超过五公分宽十公分长,依稀还能辨别出它曾经是一条裤衩的布条在大头手里颤抖着……
“怎么办?”俺的声音忽然也加入了优美的颤音。
……
最后,大头光着屁股,用这块布条捂着关键部位,穿过一条大概一百多米,途中遇上超过三十位老乡的街道,灰溜溜地跑回家中。
长大一点我们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大头说我当时还出了一条主意:“别捂裤裆,把这布条绑在脸上,别人认不出来……”我狂汗……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大头已经戴上了一副与其脸型绝对不符的大眼镜,加上这块布条捂脸,可以算得上中国最早的“三点式”……
后面的情节比较模糊了,也许是年幼时候天然而自发地把各种痛苦经验进行淡忘,反正当天晚上大头的惨叫又开始响彻半个小村……
至于第二天李大爷先后拜访了大头的老爹和俺的老爹之后,小村里面的惨叫就可以称为“二重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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