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发布的空气净化器产品风险监测情况显示,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空气净化器的甲醛净化性能不一定能达到消费者的期望状态。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质监局此次进行风险监测共监测了40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其中,生产领域采样7批次、网络商城采样31批次、超市卖场采样2批次。监测结果显示,有9批次产品甲醛净化性能不符合标准,26批次产品甲苯净化性能不符合参考值。 风险监测后,上海市质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求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工艺,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市质监局也已将空气净化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国家有关部门。 上海市质监局也提醒,消费者在选用及使用空气净化剂时,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考虑到二次污染、使用环境、施工要求等影响空气净化剂产品使用效果的影响因素,对污染源判断及产品选择、施工操作过程的技术性要求较高,相对复杂,建议消费者在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专业公司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空气净化剂产品。 2、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时,应关注空气净化剂产品出厂文件上(包装、铭牌、说明书)是否注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是否标识产品的甲醛、甲苯净化性能和所依据的标准号。 3、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时,还应关注空气净化剂产品说明书中是否写明使用的最优化条件、适用浓度范围,是否会产生二次产物等信息,以便更准确地了解产品属性。 4、消费者使用空气净化剂产品时,应注意产品的使用限制条件及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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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6-18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