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第1批2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这次一共抽查了11个省(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电热毯产品,经检验,共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6%。 而这次抽查产品的产区主要集中在辽宁省,并抽查了改产区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率为0,后又在流通领域抽取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率为50%。 这次抽检主要检验了电热毯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 经检验,共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的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项目等。 以下是这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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