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941
发表于 2009-9-14 12:47
个人觉得鸽子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
理应受到处罚(扣除威望或者交易诚信积分)
但是这个处理方式貌似有待完善
打个比方吧,比如我(当然本人没有放过鸽子,比喻而已)
我现在7分威望35分交易分
假如我放了别人的鸽子,那么扣除我几分威望,几分交易诚信分
那么眨一看,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事实上很少人关注你以前多少分,现在又是多少分
那么对与买家或者卖家而言,压根就不能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也就是说对于初级会员而言,仅有的几分交易分或者威望被扣除成负数了
貌似才有点危机感
如果是高分会员的话,压根扣几分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也就起不到威慑作用,制订出来的新版规也就形同虚设
我的建议:能否在帖子、精华、威望、交易诚信度一栏处加一行“鸽子” (或者稍微文雅点的词语)这样无论对方有多么高分,但是鸽子了多少次,失信了多少次一目了然,买家卖家心中有数
某不才,言语多有不当之处,望大家多包涵!
wanlin
发表于 2009-9-14 12:56
看似不错 实行起来难得太大
关键以什么为准啊 QQ留言 淘宝留言 论坛回帖 ???
比如我卖个东西 下边帖子 秒了 人却消失了 那哦还卖不卖了。
偶来也
发表于 2009-9-14 13:15
我举双手赞成~~
可是要执行起来举证还是非常麻烦的~
charmingchen
发表于 2009-9-14 13:16
最好在个人信息:交易诚信度下加一行“鸽子数”~~~
385086178
发表于 2009-9-14 13:31
非常支持,尽管不完善,但是相信以后会慢慢完善的,规定有总比没有好!!!
unnamed4968
发表于 2009-9-14 17:51
强烈支持~!!
另外建议弄个鸽子黑名单。。。
lzfn
发表于 2009-9-14 17:59
支持
但是要实行起来有难度的……
pangxin1986
发表于 2009-9-14 19:55
鸽子是不好!但是买卖自由!都想一下自己!自己都做的够好才有资格说别人!
nickkyo
发表于 2009-9-14 20:41
8楼兄弟说的不错。。不过这要个DZ模板的。可能比较麻烦。不是我可以操作的。我只能够尽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这个交易区的平衡
毕竟人和人不同。。看每个人的道德问题了
毕竟这是论坛。不是比较明显的交易平台。没那么比较详细的记录。。呵呵
有这样的情况目前还是按我1楼的格式书写。
[ 本帖最后由 nickkyo 于 2009-9-14 21:01 编辑 ]
nickkyo
发表于 2009-9-14 20:54
各位水贴就不要回了。尽量回点有建议性的。或者直接根据1楼 格式 写明 鸽子的ID等。。。。。
花比傲
发表于 2009-9-14 21:07
原帖由 wanlin 于 2009-9-14 12:56 发表 http://www.jd-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似不错 实行起来难得太大
关键以什么为准啊 QQ留言 淘宝留言 论坛回帖 ???
比如我卖个东西 下边帖子 秒了 人却消失了 那哦还卖不卖了。
我个人认为,应该以论坛跟贴做为标准,QQ和电话只能算是事主双方的事情,只有双方在卖贴里确认交易了才算。。
正常有交易流程应该是:卖家发卖贴-买家A跟贴确认购买-卖家跟贴确认卖给A-交易完成。
不管以什么方式达成协议。应该都跟贴确认了才算,因为跟贴确认了,论坛才能算是第三方见证人。才能对鸽子者进行处罚。
一家之言。。供N版参考
nickkyo
发表于 2009-9-15 12:28
恩。花版的建议很不错。。我去编辑下。对于鸽子的处罚,只限本区内的交易。
刺客
发表于 2009-9-17 06:17
这几天也接到不少投诉,还是Nick版考虑周全些,大力支持!!
QQ、PM、电话等交流只是个交易协商方式及过程,交易结果最好还是跟帖说明下,这样便于操作。
双鱼座
发表于 2009-9-22 07:54
ye华
发表于 2009-9-24 18:57
很好,某些卖家该悠着点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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