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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上海老娘舅

梦鸽在关键时刻要求公开审理-------------------背水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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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采和也就为了自身利益,瞎唆使,不过遇见这种傻女人,也只有此法对付了: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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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梦鸽委托律师兰和回应
海淀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母亲梦鸽关于公开审理李某等人涉嫌轮奸案的申请。对此,梦鸽委托律师兰和回应:表示尊重法院驳回申请的决定;提出公审是对社会传言一个有力的回击,李家从来没有也不会操控司法。梦鸽还强调:如果最终查明李某真的有罪,绝对不希望法院姑息袒护,必须依法查明,严格办案。
申请公审是为回击传言:李家从未操控司法
对于法院驳回李某母亲梦鸽关于公开审理案件的申请决定,梦鸽委托律师代为回应,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由衷感谢海淀区法院能及时透明地给予回复,这种做法值得称道,希望也相信海淀区法院能严格遵照法律和事实依法办案。
至于提出公审申请,回应中梦鸽给出了部分理由:申请是对社会传言一个有力的回击:李家从来没有也不会操控司法,同时也希望司法不被情绪、舆论和某些人所操控,真诚地希望该案真正回归到事实、证据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而非被其他案外因素绑架着强行往前走。
如李某有罪绝不希望法院姑息袒护
另外,梦鸽强调:如果最终查明李某某真的有罪,犯到哪,办到哪,绝对不希望法院姑息袒护;如果另有隐情,存在案中案,也希望法院能排除一切外在干扰,依法查明,严格办案。
望法院尽快回复“案中案”的提请
此前,梦鸽在庭前会议上提请法院查明相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在这次的回应中,她也再次提出希望法院能尽快回复有关“案中案”的提请,并称三月就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过申请和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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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出戏有看头。现在是最精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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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老娘舅 发表于 2013-7-30 15:16
梦鸽委托律师兰和回应海淀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母亲梦鸽关于公开审理李某等人涉嫌轮奸案的申请。对此,梦鸽委 ...

那个陪酒女也不是什么善类,而且敲诈嫌疑很大。
但不管怎样,强迫发生关系并殴打他人,就是触犯了刑律。
音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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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手不巧 发表于 2013-7-30 13:45
20岁以下的孩子...没成人那种范围意识....只需过隐...在一块混混不新鲜

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分辫是非的能力还不是成年人所能理解的。。傻逼呵呵的提着裤子就上啊。另外我非常不理解的是既然犯罪嫌疑人不仅仅是李孽子一人,,那么为什么云里雾里遮遮掩掩不公开其他人的名字,,,呵呵。。人家母亲要求共同承担有啥毛病吗。。。真恶心国内的暗箱操作

点评

当真是无知的可以!任何刑事案件在审结做出裁判之前,都是须要保密的!更何况是设计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发表于 2013-7-30 23:55
香港弦声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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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梦鸽在关键时刻要求公开审理-------------------背水一战

断箭 发表于 2013-7-30 22:58
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分辫是非的能力还不是成年人所能理解的。。傻逼呵呵的提着裤子就上啊。另外我 ...

显然那四个“未成年人”是谁令人想象力无穷。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至少会标识李某某,曾某某 ,陈某某咋的 ,现在的问题是连他们四哥们的姓氏都成了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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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请案中案,意味着法院要发回检察院和公安补侦,那么......期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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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蒋 发表于 2013-7-30 23:17
显然那四个“未成年人”是谁令人想象力无穷。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至少会标识李某某,曾某某 ,陈某某咋的  ...

完了还不能自圆其说的叫轮奸。。。我就不愿意谈那些臭氧层子,一针见血来探讨一下你们5个都有谁。别每次一开门就把最软的面瓜往出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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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学法的,这肯定不允许,未成年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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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箭 发表于 2013-7-30 22:58
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分辫是非的能力还不是成年人所能理解的。。傻逼呵呵的提着裤子就上啊。另外我 ...

嗯,,,你保密的工作真牛逼。。全国人民可都知道了李天一。。您看保密工作做的漂亮吧。。呵呵。。我无知[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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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5名当事人,为什么唯独李天一名震天下,舆论让李家甚觉不公,进而提出了那样一个不合法理的申请?

1。我认为是李天一一年前才犯过事,公众和媒体都还没有忘记,结果又来了,就被媒体揪住了不放。

2。当然公众群起而攻之,肯定是冲李双江和梦鸽的名份去的,谁叫他们是名人呢?

3。所谓的法律人士要想让公众懂法、言论合法,可能吗?绝大多数人不会讲究那么多条条款款的,他们基本都是根据自己的情感推断去表达自己的意愿或想法,没有人能封得了他们的嘴巴。
多一种爱好,就多一种快乐,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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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s:97][s:97]管他呢,判无期徒刑更好
退烧了,器材退烧,但音乐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热衷,没有音乐的人生是不完美的,所以,我回归丹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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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名未成年...唯独把天一抬出来...决逼有阴毛
嘻嘻哈哈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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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十年出来还是一条银枪、恶少,从打人到强奸,说明这些人已经完全不是正常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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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11:24 来自家电论坛网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人渣清理的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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