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器商场购买的品牌洗衣机,使用不到一年便连续三次出现质量问题,这让市民王先生郁闷不已。近日,在工商维权大姐郑美琴的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退货。 王先生说,去年6月,他在市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三洋牌洗衣机,价值1680元,买回家使用发现洗衣机经常连续出现问题,找商家后更换了两次主板,仍然问题不断,导致无法使用。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只好拨通了工商维权大姐郑美琴的电话。 了解情况后,郑大姐表示,消费者的商品在包修二年内已连续三次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经过协调,商家同意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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