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章贡区工商局解放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冰箱不制冷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去年7月,家住章贡区水南镇的黄先生购买了一台价格为3500多元的品牌电冰箱。今年1月7日,黄先生发现冰箱不制冷,且柜内结冰严重,便找到经销商交涉。随后,经销商安排维修人员先后修理了两次,但仍不能正常使用。黄先生十分烦恼,要求经销商对电冰箱作退货处理。商家没有同意黄先生的退货要求。经多次交涉未果,黄先生于近日来到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章贡区工商局解放分局工作人员当即协调经销商前往黄先生家进行调查及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冰箱不制冷可能是因为压缩机故障引起的。对此,工商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电冰箱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压缩机、电机、温控器及干燥过滤器)保修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厂家如有自己的承诺应以承诺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和范围;商品在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消费者可向商家要求退货。3月11日,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疏导,最终经销商认识到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并积极与厂家和售后服务部联系,同意给黄先生退货,退还其现金3500多元。 |
Archiver|手机版|客服:010-60152166 邮箱:zx@jd-bbs.com|广告合作|账号注销|家电联盟网 ( 京ICP备09075138号-8 )
GMT+8, 2024-5-9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