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编辑 发表于 2017-3-1 09:58

家用电器质量抽检 四成产品不合格

  近日,黔东南州工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2016年第05号—电器类)”,这次主要是对流通领域电压力锅、电吹风机、电动剃须刀、儿童台灯、榨汁机等电器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定向抽查检验。
  这次共抽取电压力锅16组、电吹风机15组、儿童台灯15组、电动剃须刀15组、榨汁机14组共计75个批次样品检验,经检验,共3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40%。
  这次抽查检验依据标准是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GB 7000.4-2007、GB 17625.1-2012、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规定和《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流通领域贵金属饰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分别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连续骚扰电压、非正常工作、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传导发射、辐射发射、谐波电流、发热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验验,共30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标记)、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骚扰功率、耐热,耐火和耐起痕、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http://att.jd-bbs.com/portal/201703/01/093755fp0bngss0ssr1hsz.jpg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家用电器质量抽检 四成产品不合格